2015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确定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措施,更好服务实体经济。会议指出,加快发展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,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,有利于缓解融资难融资贵,拉动企业设备投资,带动产业升级
根据《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令[2005]第5号)中的规定
1、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;
2、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;
3、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;
4、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,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。
融资租赁公司转让信息:
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(核名)
注册资金xx美元
注册时间:2014
注册地址:朝阳区(地址长期不续费)
xxx(北京)融资租赁有限公司
注册资金:5000万美元 中外合资
注册时间:2016
注册地址:朝阳区
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
注册资金:1000万美元
注册时间:2016
注册地址:天津
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
注册资金:1000万美元 外商独资
注册时间:2016
注册地址:深圳
中达企汇(北京)企业咨询有限公司
主营业务:工商注册 内资公司 外资公司 财务代理
联系人:高女士 热线:18519319338(微信同号)或173190703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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